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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履行这些消防安全职责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资质资料 | 发布时间: 2021-05-26 | 943 次浏览 | 分享到: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