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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调试要求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报建 | 发布时间: 2021-06-15 | 821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消防报建将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显示盘》(GB17429-2011)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查并记录:

1、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应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

2、消音、复位功能。

3、操作级别。

4、对于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应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