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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脉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流程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改造验收 | 发布时间: 2021-07-07 | 66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接受材料审查


建设单位应按工作量分工向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报送材料,经窗口检查合格后进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部门负责人交主办单位处理。主办方在系统中接收任务,然后验证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二)审查消防设计文件


主办单位负责消防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主要包括工程类别、总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消防电气、防排烟、消防给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15个重点。


(三)全面评估和制定审计意见


主办单位应根据评审情况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不合格的意见应明确不合格的全部内容和条款,作为施工单位修改和下次变更评审的依据;协助检查;之后,制定意见并提交体系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接受体系中的任务,检查评审内容是否有遗漏和引用,术语是否准确,提出的问题是否准确,结论是否正确,有无含糊不清的条款,并签署审查意见报行政审批。遇有疑难问题、技术审查与主要审查意见有重大分歧时,由部门领导召开集体审查会议,集体研究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批准的依据。


验收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当场作出验收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发出驳回通知。


验收合格后,审核资料和消防设计文件。符合批准条件的,限期出具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结论合格),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合格的,出具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结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