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时,普通阀、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现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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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成都消防改造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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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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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法:观察。2.全数检查。3.技术性能:(1) 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
1.方法:观察。
2.全数检查。
3.技术性能:
(1) 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
(2) 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 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5) 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6) 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7) 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2倍额定工作压力,试验时间应为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8)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