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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和仓库消防泄压设施的设置检查要求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资质资料 | 发布时间: 2021-05-25 | 832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消防报建针对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仓库、厂房或仓库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检查其泄压设施设置的有效性。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2)厂房和仓库的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并应采用安全玻璃等在爆炸时不产生尖锐碎片的材料。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墙体,每平方米的质量不宜大于60kg。

(3)厂房和仓库的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筒仓,在顶部盖板应设置泄压设施。屋顶上的泄压设施要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4)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轻质屋面板作为泄压面防冰雪积聚措施顶棚尽量平整、无死角,厂房上部空间保证通风良好。

(5)有爆炸危险的厂房、粮食筒仓工作塔和上通廊设置的泄压面积严格按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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