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2.00h的楼板的四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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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moc77d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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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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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验收手续分享,采用2.00h的楼板的四种情况,一起来看看有哪些?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
成都消防验收手续分享,采用2.00h的楼板的四种情况,一起来看看有哪些?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
3、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4、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组合建造。汽车库设置在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地下部分时,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建筑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
以上问题解决不好,肯定是过不了消防验收的!如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请直接联系成都消防施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