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甲方或监理通知后的七天内组织预埋、预留班组进入工地,按施工图要求配合土建预埋和预留。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合理配备相应数量的管道和电气技术工人。
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 设计说明书、设计施工图、系统极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 各部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3) 对不能复验的产品如安全膜片等,应有同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2.系统组件的检查:
(1)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水压实验和气压密性试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能施工。
(2)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充装量与充装压力,其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用量,且不得超过设计用量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