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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遵循的六大规定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报建 | 发布时间: 2021-09-13 | 1056 次浏览 | 分享到: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就是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对于办公楼、写字楼、居民楼、住宅楼等场所或建筑都会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从而达到预防火灾的效果。那么住宅楼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应遵循什么规定呢?和成都消防设计一起来看看。


(1)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保护对象等级等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监控装置组成:


①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②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③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④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3)应根据工程规模和需要检测电气火灾部位,确定采用独立式探测器或非独立式探测器。


(4)应根据电气敷设和用电设备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形式与安装位置。


(5)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能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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