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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工程消防安全措施解析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资质资料 | 发布时间: 2020-11-24 | 645 次浏览 | 分享到:
1、各类油漆或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带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5、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6、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7、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8、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9、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10、清理随用的小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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